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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系试卷评阅标准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4 浏览量:1270

    1、严格执行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减少评卷教师之间的宽严差别,坚决杜绝“印象分”“照顾分”等现象的发生。

    2、爱护试卷,保证试卷完整无损。评卷时只准在试卷上划写评卷规定的标记和分数。

    3、评卷、记分一律使用红色中性笔、圆珠笔或钢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笔;填写成绩单成绩请使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

    4、每道题都必须有评判标记,对处划“√”,错处划“×”。评卷时只记得分,不记答题有错误被扣除的分数,所有得分均为“正分”,卷面上不得出现“负分”,更不允许正负分混用。

    5、填空题、选择题、判断题等客观题必须严格按照参考答案给分;主观题应按照参考答案评阅,并严格按照采分点给分;有解答步骤的题目必须分步骤给分,不得只给总分。密封试卷答在密封线内的答案不予评分。

    6、大题含有小题的,每个小题必须有小分,每个大题必须有总分。评卷教师必须将每大题得分分别填写在题首和卷首记分栏。大题中的小题得分,写在小题题首,然后在所评题目的题首位置签上自己的姓名。一道试题由一人评阅的,可在第一份卷子上签上全名,其他卷子上签上姓;由两人及以上评阅的,每份试卷均填写全名。

    7、评分时在有错误的词句(演式)下方作“——”记号。完全答错和未答的记大型“○”记号。如发现答卷中有严重政治错误,须集体讨论审定,确认后在有错误的词句下方“——”记号,并在试题题首得分栏作“×”记号,同时另作记载。

    8、教师阅卷过程中判错后进行改正后必须签全名。评卷教师记分必须字迹清楚、准确,马虎不清的应退回重记。如错判、漏判等原因造成的原记分错误,需要改正,必须由评卷教师在原得分上斜划双线,然后在原分数的右上角用红笔写清改后的分数,签上自己的全名。
    9、评卷结束在合分时,要注意检查采分点、每小题题首和大题题首三处分数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再合分。大题的小数分值应保留,试卷总得分的小数分值按四舍五入取整。

    10、合计分数时合分人员应将合计的总分准确地填写在卷首总分栏,并签名负责。
    11、成绩单登分必须细致认真,杜绝分数错登、漏登现象的发生。成绩单分数改动必须由评卷教师在原得分上斜划双线,然后在原分数的右上角用红笔写清改后的分数,签上自己的全名。
    12、在加入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时必须提供平时成绩单、期中成绩单、期末卷面成绩单和总成绩单,并标注各项成绩所占总成绩比重。

    13、阅卷教师应逐班运用“试卷分析报告单软件”,生成试卷分析报告单(双面打印),填写相应内容并签字。

    14、试卷以自然班为单位的,按照学号由小到大顺序整理;学分制课程按照学生课序号有小到大顺序整理。

    15、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三天以内将评阅后的试卷、成绩单一式三份和试卷分析报告单交回学院办公室,参照《期末考试试卷装订要求》进行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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