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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科工作职责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6 浏览量:1465


 
第一条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调控和围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方针,在单位中禁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条  财务工作管理 

 1、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3、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4、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财务科长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5、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董事长,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财务科长负责审核,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经财务科长签名或盖章。 

6、财务工作人员对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7、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后勤中心主任或董事长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8、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9、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科长或后勤中心主任监交。  

第三条  现金管理 

1、财务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董事长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项结算点应由董事长或后勤中心主任确定。 

2、后勤固定资产、车辆保管维修、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4、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财务科长批准。 

5、发票及报销单经后勤中心主任(金额超1000元需董事长签字)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6、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后勤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科长复核,后勤中心主任审核,董事长签字,财务人员按时以银行存款或现金发放当月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帐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款项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四条  会计档案管理 

 1、凡是本中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五条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规定 

(一)会计科目的运用及帐户的设置、按《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个别因公司业务需要新增会计科目时,须报批准。 

(二)凭证统一采用记帐凭证,在实行会计电算化操作后,可采用软件打印记帐凭证。 

(三)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如下: 

1、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3、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登记总分类帐; 

4、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5、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6、月终,根据总分类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组织程序的特点是:先定期(5天或10天)将所有记帐凭证汇总编制成科目汇总表,然后再根据科目凭证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记帐凭证汇总表的编制方法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全部记帐凭证,按照相同科目归类,定期(5天或10天)汇总每一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填写在科目凭证汇总表的相关栏内,以反映全部会计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 

(四)记帐规则: 

1、记帐须根据审核过的会计凭证。除按照会计核算要求进行转帐时,用记帐员写的转帐说明作记帐依据外,其它记帐凭证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 据。没有合法的凭证,不能登记帐簿,且每张记帐凭证必须由制单、复核、记帐,会计主管分别签名,不得省略。 

2、登记帐簿时用钢笔或碳素笔写(除了复写的以外,不得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3、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以及子、细目用全称,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4、会计分录的科目对应关系,原则上一种经济事项分别或汇总编一套分录,不得将不同内容的多种经济事项合并编制一套分录。 

5、明细帐应随时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一般不超过10天。 

6、每一笔帐须记明日期、凭证号码和摘要,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以保证第三者能看清楚。每笔帐记完后,在记帐凭证上划“∨”号。 

7、记帐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清楚、严禁刮擦、挖补或涂改,不得跳行隔页。应将空行或空页划斜红线注销。 

8、记帐发生错误,用以下方法更正: 

(1)记帐前发现记帐凭证有错误,应先更正或重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或帐簿上的数字差错,应在错误的全部数字正中划红线,表示注销,并由经办人员加盖 小图章后,将正确的数字写在应记的栏或行内。 

(2)记帐后发现记帐凭证中会计科目、借贷方式或金额错误时,先用红字填制一套与原用科目、借贷方向和金额相同的记帐凭证,以冲销原来的记录,然后重 新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 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3)报出会计报表后发现记帐差错时,如不需要变更原来报表的,可以填制正确的记帐凭证,一并登记入帐。如果会计科目和借贷方向正确,只是金额错误, 也可另行填制记帐凭证,增加或冲减相差的金额。更正后应在摘要中注明原记帐凭证的日期和号码,以及更正的理由和依据。 

9、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的错误外,还可以用于下列事项: 

(1)经济业务完成后,发生退回或退出。 

(2)经济业务计算错误而发生多付或多收。 

(3)帐户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4)其它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10、各帐户在一张帐页记满后接记次页时,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将加计的借贷发生总额和结出的余额记在次页的第一行内,并在摘要栏“承前页” 

11、月、季、年度末,记完帐后应办理结帐,为了便于结转成本和编制会计报表,需要发生额的帐户,应分别结出月份季度和年度发生额,在摘要栏注明 “本月合计”、“本季合计”和“本年合计”的字样,在月结、季结数字上端和下端均划单红线,在年结数字下端划双红线。总结的数字本身均不得用红字书写。发 生笔数不多的帐户,也可不结总。不需要加计发生额的帐户,应随时结出余额,并在月份、季度余额下端划单红线,在年度余额下端划双红线。 

12、编制会计报表前,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试算平衡,每个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不准先出报 表,后补记帐簿。 

13、年度更换新帐时,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可直接过到新帐各该帐户的第一行,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字样。必要时,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 容,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字样。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划一条余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六)结帐、对帐: 

1、结帐是结算各种帐簿记录,它是在一定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帐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内容如下: 

(1)在结帐时,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入有关帐簿。 

(2)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应编成记帐凭证记入有关帐簿,以调整帐簿记录。如待摊、预提费用应按规定标准予以摊销提取。 

(3)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应结算所有的帐簿。 

2、对帐是为了保证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具体内容如下: 

(1)帐证核对:是指各种帐簿(总帐、明细分类帐以及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的记录与会计凭证(记帐凭证及其所附的原始凭证)的核对,这种核对主要 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以保证帐证相符。 

(2)帐帐核对每月一次,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相核对,现金、银行存款二级帐与出纳的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相核对,会 计部门各种财产物资明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帐实核对分两类:第一类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数额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核对等,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第六条  出纳员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法律法规,按公司规章制度准确完成公司所有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登记、保算工作。 

 2、严格做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以及会计的重要空白单据的保管手续。将每次使用情况登记帐簿。 

 3、按照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做好资金的合理流动安排。 

 4、严格费用报销和其它支出的审核,保证各项业务单据合法、手续齐全、内容完整。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拒绝受理。对于支出的费用不论金额大小均需由领导签字,领导外出时若有付款帐项应先接到电话通知后出纳人员方可先付款,事后补签相关手续。 

 5、付款后及时按分类登记现金日记帐表,及时取得收入、支出的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准确编制记帐凭证。 

 6、每月月末与银行进行对帐,对未达帐项进行及时处理。次月10号以前现金,银行结清,并同会计对账。 

7、严格执行现金、银行日清月结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8、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在规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现金。 

9、日常零星支出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10、员工借款无论金额大小,附审批单,需领导签字,批准后用借支单借款,当次借款,余款及时交回财务,及时报销,当月不及时报销或者不上交余款,扣除当月工资。 

11、本年度款项及时报销,跨年度不予报销。 

12、每星期二、四为报销时间,需要报销请提前告知,以备及时报销。报销2000元以上的项目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处以便备款。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应使用转帐支票或办理汇款。 

13、为更及时配合食堂工作,食堂结算日为每月10号,11号为转款期,遇节假日顺延。请各食堂配合,如若不及时结算,责任自行承担。 

第七条  财务报销流程图 


第八条  财务借款示意图 


第九条  饭卡充值窗口工作流程 

1、充卡员应具有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热情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品德和工作作风。
    2、充卡员每天按时到达充卡房。 

(1)方便学生就餐时充卡。 

(2)检查两食堂的终端卡机及机房的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发现故障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科室负责人、信息中心汇报,请求维修。
    3、下班前,点好现金、打好单、做好备份,整理好机房方能离开。
    4、向师生充值饭卡,应认真仔细,保证存值金额准确无误。
    5、教师离校、学生毕业、退学等确需退卡领现金,应由本人写领条,班主任签字证明,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6、师生在食堂消费刷错卡,若需充卡员在电脑中冲减金额必须由食堂负责人签字方可充减。
    7、学生开户及挂失、开通必须由本人出示学生证,方可给予办理。
    8、每天下午下班时,应打扫好机房卫生,检查机器设备,以备第二天早上能正常运行。
    9、当天师生充卡现金,应于当日或次日上午结清并存入固定银行账号中。 

10、每月要以热情积极的态度配合各食堂各楼层核对当月销售额,以便财务于其结账返款。 

11、挂失和补卡办法: 

饭卡丢失后请及时到充值处办理挂失手续,具体办理程序为:如果充值处正常有人的,可直接办理挂失;如果暂时无人的(早上、中午等非上班时间等),可将丢卡人的姓名、班级、卡号填写在充值处窗口的记载薄上,待工作人员到班后办理相关手续,凡是挂失的饭卡,必须隔天才能补办新卡。 

12、所有同学必须保管好饭卡,防止涂污、损坏或丢失。拾到饭卡的同学请及时归还失主,如果自己无法查知失主的,可交给班主任或充卡室查清后归还失主。 

第十条  处罚办法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款项的。 

(5)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学院后勤遭受损失的; 

(6)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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