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班主任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规范班主任工作考核,科学客观地评价班主任工作,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中央教育方针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规范班主任工作考核管理,不断提高班主任科学管理水平和思想教育水平,充分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程序
班主任工作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班主任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得分为班主任自评、学院评议二个部分得分总和。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班主任互评(30%)
班主任根据一学期工作的开展情况,重点从“思想道德与师德师风”、“工作能力”、“工作成绩”和“特色工程”等四个方面写出自评工作总结。
由学生处组织版主任按“班主任互评表”进行互评。无自评工作者,此项得分为零分计。
(二)工作成绩测评(70%)
学院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按“班主任工作考核打分表”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评议。
四、考核结果
班主任工作考核以最终考核得分排序,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50分以下)。优秀比例占考核人数的30%。
班主任的考核结果将作为班主任带班费发放的重要依据。一学年(两学期)考核均为优秀者一次性奖励200元,不合格者扣除本学期班主任带班费的20%(所扣除的20%带班费用于奖励优秀者)。一学期考核为不合格者直接解除班主任聘用资格。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由学院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推荐参加学院省级班主任评选。
五、本考核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