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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学工作规范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5 浏览量:1535

1.目的

加强教学运行的管理,规范理论课堂教学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学校高职学历教育理论课堂教学管理工作。

3.要求与方法

3.1.1上岗培训

每年新进校的青年教师进行上岗培训:

1)上岗前的师风师德培训由系部党总支主持。

2)上岗前系部必须对新教师进行教学工作规范培训,非师范类教师还必须参加教育教学常识的学习,专业教师必须参加实训室组织的实践教学工作岗前培训。

3)上岗前各系部必须指派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优秀、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新教师的导师,对新教师进行一年的指导,通过听课指导观摩研讨等方式使新教师尽快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领和技能。

4)参加有关部门主办的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取得教学资格。

3.1.2 师德修养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自己的教学工作,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为教育事业服务。

3)认真学习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学生的表率。

4)治学严谨,不断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学术道德正派,不弄虚作假,不剽窃别人的学术成果。

5)将德育工作渗透于教学中,对学生严格管理、高度负责,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人格,关心学生健康成长。

6)光明磊落,对学生一视同仁,坚持原则,考核公正,廉正清洁,决不收受学生的财物。

3.1.3授课计划

教师在接受教学任务后,应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任务书的要求,结合校历安排,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和教材,了解先修课程和后继课程在知识技能上的相互衔接,避免讲授内容的重复、遗漏。任课教师按要求认真制定填写授课计划,报教研室和系主任两级审核。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个人、系部、实训室各留一份,计划以两节课为一个单元,其中课内实训实习设计必须备注,不同教师任相同课程,即使同一进度也应自己制定授课计划,具体格式见附表:《授课计划表》

正常情况下任课教师不得任意增减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课内实践教学项目,课程重点应与教学大纲完全一致,有计划地为学生补充新知识和新技术的内容,教学进度要根据学生基础科学合理制定。如因教学时数不足或学生基础等原因无法完成大纲规定的必学内容时,应及时向系主任反映,并在授课计划后用书面说明,由系主任提出解决方案报教学副院长审核。

为了帮助学生自学,使学生更好地配合教学工作,任课教师在开学的第一节课,应向学生阐述本课程的性质任务、课程要求、教学安排、授课计划和考核方法等,对教材中删减的部分要提前予以说明。

3.1.4备课教案

备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通常备课要求五备:“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具”。

1)备大纲,首先认真研究教学大纲,充分掌握所任课程的教学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要求。按大纲要求进行备课。

2)备教材,认真分析各类教材,对教学内容、重点关键、习题练习、实训设计等进行详细透彻的分析,组合教学内容,确定讲授(操作)顺序,选择巩固重点的方法,寻求突破难点的最佳途径,安排有效的作业练习,提高课堂知识信息含量和学生的接受效率。

3)备学生,熟悉学生的智力和知识技能基础,掌握学生的学习心理和兴趣特征,尤其要了解学生对已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以便更好地安排教学进度和组织方式,同样的教学内容对不同的学生将采用不同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步骤,因材施教提高教学质量。

4)备教法,根据大纲要求、教材内容和学生状况,对教学重点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已达到最佳教学效果,除传统的教学方法外,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学方法的创新探索,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提供成功的经验。

5)备教具,不同的教学方法需要相应的教学手段支持,不同的教学手段依赖不同的教学仪器,恰当地使用教具和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能够大大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率,教师要积极使用专业实物教具和案例,积极自作教具挂图和多媒体课件,但应避免只追求手段和现代化而忽视教学质量的现象。

6)教案是一次课(1-2节)的教学实施方案,是教师备课的文件成果,要求教师在上课前必须写教案,尤其是教师开新课或新教师上课必须具备完整详细的教案,教案首页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内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组织程序、教学手段、教具、课件、作业、教案正文包括:复习引入、新课内容及教学方法和教学提示、练习小结,新教师还应有板书设计。

课后教学分析

3.1.5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形式,教师要把上好每一堂课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既教书又育人,处处为人师表:不迟到早退,备课充分,教案和资料齐全,教具完备,仪表整洁大方,言谈文明庄重,在学习上严格管理,在生活上细心关爱,用严谨的学风、高尚的人格和不断进取的精神影响和鼓舞学生。

2)在教学组织上要充分利用课堂时间,科学紧凑地安排教学活动,提高效率;以学生为主体,有效组织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实现师生及时交流互动,实现教学相长。

3)在教学内容上因材施教、深入浅出,理论课做到概念清晰准确、理论逻辑条理、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实践课要做到规程讲解准确、示范操作规范、组织有序安全、加强基本技能培训。教师应及时补充新知识内容。

4)在教学方法的使用上,采用启发式、交流式、讨论式、座谈式、参观访问、案例教学等方法,努力改进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思考、参与动手操作,提高教学质量。

5)在教学手段和教具的使用上,一定要科学,积极采用各种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率。

6、在能力的培养上,着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7)在教学常规上要注意按时签到、取送教学日志,认真填写教学内容和学生出勤情况,上课时应使用普通话,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条理。

8)学生管理上,教师要检查学生到课情况、完成作业情况,严格要求学生,教育学生遵守课堂纪律,维护教学秩序的稳定。

9)要将教书和育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培养学生健康良好的精神品质。

3.1.6课外辅导

l)集体和个别辅导、答疑、质疑、讨论等环节,都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补充,教师应认真做好辅导、答疑工作。

2)辅导答疑时间除课间休息时间外,每位教师每周必须进行一次晚自习辅导,辅导必须进教室,充分利用两个小时的时间提高辅导效率,个别答疑或集中辅导,对于学习自觉性尚未养成的班级要抽检作业、统一辅导,对自习秩序不好的班级要严肃管理。

3)教师还应对学生社团的课外学习及实践进行指导。指导的重点是:培养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学习;帮助他们掌握学习规律和培养科学的思维方法;善于安排时间,提高学习效率。课外指导既要注意培养优秀学生,也要做差等生的转化工作。

3.1.7作业要求

1)对低年级学生,每节课后任课教师应布置适度的作业和思考题,每周检查一次,每门主干课程的课后作业量每天应不少于半小时,促使学生养成动手练习和严谨治学的良好习惯。为了使教师及时了解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以便针对性地改进教学,要求教师每次课后批改1/8的学生作业(即每周4节课的课程要求教师每月普批一次作业,其他类推),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指出作业的优点和错误之处,有的应写出评语。每节课都应该留出一定时间在课堂上讲评作业。

2)对高年级学生,教师应适当减轻习题作业,安排具有探索性和实践性的论文、设计等课题,培养学生查阅资料、搜集信息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

3)教师应布置适当的课外参考资料要求学生查阅学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4)教师应把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与质量),作为考核课程的平时成绩。对迟交作业者,按规定扣分;对抄袭作业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以缺交作业论处。缺交作业全学期达1/3以上者,应在期末考试前一周通知学生所在系办公室,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果学生按要求补交了作业,经教师许可,可准许参加期末考试。

3.1.7课内实训、实习

1)任课教师必须将课内实训实习纳入授课计划统一安排,各系部在开学初应及时将审核通过的授课计划送达实训中心,实训中心将根据课表安排和授课计划合理地编排学期实训安排表,并在开学一周内公布下发,对无法开设的实训实习,实训中心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系部,以便任课教师调整教学计划。

2)为稳定教学秩序,课内实训实习一般应占用课表上课时间,如实训仪器台套数无法满足学生,可采用分组实训,特殊情况可利用空堂时间组织实训。

3)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课内实训实习项目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增减,特殊情况需增减变更实训实习项目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经系主任批准后提前一周报实训中心安排。

4)为了提高实训实习教学质量,应发放向学生实训实习指导书,没有正式出版的可由任课教师编印直接下发,但必须提前一周发放给学生。为稳定教学秩序、提高实训效率,任课教师实训必须在前一次课提前通知学生实训实习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使学生提前做好准备。

5)为了理论联系实际,课内实训实习应由任课教师担任,如需分组实训,可由任课教师和实训室教师各分管一组实训实习。

6)教师开实训课之前,要认真备课,必须提前到实训室熟悉仪器。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在实训前将仪器准备齐全。

7)学生进入实训室后,教师要加强纪律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纪律和实训规程,对违反纪律者报学生处严肃处理。实训实习组织分组科学,做到安排条理有序,保障安全。

8)实训中教师要精讲多练,操作规范,要尽可能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动手机会。学生操作时,任课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巡视指导,严禁中途离岗,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9)实训实习报告必须由上实训的教师全批全改,并及时应讲评。

10)教师和实训室管理人员,在学生做完实训后,要及时填写实训日志,组织学生对实训室进行整理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11)对高年级学生,实训中心要逐步开放实训室,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综合性、设计性或科研性实训支持学生的科学创新精神。

12)课内实训实习成绩可根据学时数比例作为平时成绩计入总评成绩。

3.1.8课内课程设计、大作业

1)任课教师必须将课内课程设计、大作业纳入授课计划统一安排。

2)为稳定教学秩序,课内实训实习一般应利用课堂教学时间进行。

3)为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课内课程设计、大作业项目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增减,特殊情况需增减变更实训实习项目时,必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经系主任批准后执行。

4)为了提高课程设计、大作业教学质量,应发放向学生课程设计或大作业指导书,没有正式出版的可由任课教师编印直接下发,但必须提前一周发放给学生。

5)课内课程设计、大作业应理论联系实际。

6)教师在课内课程设计、大作业期间,必须按课表上课时间到教室指导,每周晚自习时间辅导一次。

7)学生课程设计、大作业必须全批全改,并及时应讲评。

8)学生课程设计、大作业成绩可作为平时成绩。

3.1.9教学分析与改进

1)任课教师在期中进行教学自查,根据学生反馈及时调整教学进度、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填写《教师期中教学自查表》。

2)期末,任课教师对课程进行教学质量分析,内容包括成绩分析、知识、能力、素质分析等,提出教学建议,填写《教学质量分析表》。

3)期末,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自查分析,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自查表》,交系部。

3.1.10学生管理与素质教育考核

1)出勤管理与学风建设。教师对学生出勤进行严格考勤,并将缺勤情况及时报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加强学生学风建设,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对学生出勤和学习状态进行考核评分,成绩记入《学风素质评价表》。

2)素质教育。教师应根据专业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现状,确立职业素质教育的具体目标,并贯穿到教学全过程,在教学计划要明确目标,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双纲备课、有机渗透,期末进行单项质量分析,考核结果记入《学风素质评价表》。

3.1.11成绩考核

1)学院所有课程成绩一律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线,所有计划内开设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骨干课程由学院统一组织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平时成绩占30%,期末理论考试和实训操作考核成绩占70%,具体比例理论考试和实训操作考核成绩比例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时比例折算分配。

2)主干课程每月必须组织一次平时测验,测验时必须采用拉开距离、更换大考场、隔行A、B卷等方式提高考试信度,考查课、选修课可将大作业、论文设计等成绩作为平时测验成绩。

3)期末考试可采用闭卷、半开卷、开卷、口试、课题论文等多种方式,主干课程以闭卷考试为主。命题严格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兼顾概念、理解、应用、分析、综合、评价等类别,做出试题编制计划。既要能考察学生知识掌握情况,又要能考察学生应用能力。试题的覆盖面要全面,题量与难度与考试时间相当。主干课程要建立试题库,进一步提高考试质量。试题分题量和难度相同的A、B两套,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审批,主干课程的试卷交教务处印制,其他课程由教师直接到文印室印制。所有试题及标准答案一律交教务处存档。

4)学生在复习迎考期间,教师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暗示考试内容,更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考题。

5)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领取试卷,开考前十分钟到达考场,宣布考场规则和纪律,准时发给学生试卷,开考后认真巡视,发现学生作弊应及时处理,考试结束时当场清点试卷,认真填写考场登记表和试卷袋,将试卷密封后交教务处或系办部考务处登记。

6)教师阅卷平分必须认真细致、客观公正,评分误差不得超过 ±3分,主干课程各系应实行密封流水评卷。考试成绩册一式两份,放假前将期末试卷(主干课程)和一份记分册交教务处,另一份记分册和其余试卷交系部。

3.1.12教学纪律

l)为保证良好稳定的教学秩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已排定的课表和校历,如因客观原因确需变动时,必须报请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院长审批后,在全校发布校历课表的改版通知。

2)任课教师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时,必须事前请假,而且必须对任课班级做出合理安排,请假替调课单经系主任和教学副院长审批同意后,一份报系部,一份报教务处。未经批准,任何教师和管理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调课,教师请假缺课后应在返校的一周内补课,过期不补或未请假造成缺课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3)教师应有严格的时间观念,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    不拖堂,上课时不抽烟,不坐着讲课。

4)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和进度教学,在保证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教师可以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以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无关的内容,也不能任意增减课时和变动教学内容,学期末必须全部完成授课计划中的教学内容。

5)每位教师要服从系和教研室的工作分配,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不得在外兼职影响本校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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