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检查委员部门根据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在党委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并协助党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强检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其主要职责有: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纪律,查处违犯党纪行为;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为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
2.会同党委有关部门,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
3.加强对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学校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师生身边的违规违纪和腐败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需要同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5.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6.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领导学校处级单位和部门的纪检工作;负责对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8.承办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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