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毕业前清考的有关意见
学生毕业前清考,是学校为保证学生按时毕业,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随着学院规模和办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毕业前清考工作已经不适合学院发展的需要,为加强学风建设,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
1、取消毕业前清考。2016年毕业生清考为最后一次,今后不再安排毕业生清考。
2、每学期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在下一学期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做重修处理;一学期内不及格课程达到3门及以上者做留级处理,留级生需缴纳留级期间一年的学费和住宿费。重修考试不及格2门以内者,延期毕业一年后再参加考试,待成绩全部合格后方可领取毕业证。
3、目前在校生有不合格课程的,本学期再安排一次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按第2条的内容进行处理。
4、无故旷考、考试作弊或缺课达1/3者,取消考试及补考资格,该门课程重修,其他按第2条的内容进行处理。
5、本意见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如有与本意见冲突的文件,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