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教材管理与建设制度
搞好教材管理与教材建设,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教学秩序、实现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我院教材工作的建设与管理,确保高质量教材进入课堂,提高教学质量,推动教学建设,促进教学改革,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教材的选用
第一条 选用教材的原则是教材要具有专业的先进性和教学的适用性,并与该门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同我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相匹配。
第二条 教务处要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发布教材目录、教材信息和提供样书,给系(部)在教材购置计划上提供指导与参考。
第三条 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以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我院高职特色,坚持择优原则,优先选用近三年来省级以上奖励的高职院校教材或者是全国通用的高职院校教材。各系(部)应对教材进行系统配备和系统优化。杜绝前后课程内容的重复或脱节,制订出各门课程教材配备的最佳方案。经系(部)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确定后,任课教师不得无故拒绝使用。
第四条 选用教材应深度适当、分量适当,符合认识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培养综合能力,特别是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动手能力。选用教材要简练规范、图表清晰、数据准确。
第五条 选用教材一般先由任课教师提出意见并填写选用教材申请表,各专业教研室认真讨论确定后报系领导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采用同一课程标准的教程,全院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
第六条 教材预订分春秋两次进行。在每学期第13周前将下学期教材征订计划表报教务处,且一式两份,一份留系(部)作为档案资料备查,一份(含电子文本)交教务处作为教材采购与分发的依据。如因超过申报时间,导致不能按时提供教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学院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条 已经订购的教材如需更换,必须对新选用的教材提供论证,经系(部)领导同意,报教务处批准才能办理,否则,将不予订购。
第二章 教材的订购
第八条 我院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办理订购和供应业务。未经系(部)领导同意、教务处批准,教师不得自行把包销教材直接销售给学生。经批准选用的教材,须经教务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订购和供应手续。
第九条 教材选用由各系(部)秘书负责,由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学生人数,按专业制订学生使用教材的征订计划,于每学期第13周前将教材征订计划表报教务处。教材征订计划表需系主任签字后报出,征订计划一旦报出,原则上不再变动。教材征订数按各班级实际交费注册人数征订,教师备课用书按本科目代课教师数领取。如确因备课需要加领教材,须填写教材领取单,由系(部)主任签字后,方可领取。
第十条 各门课程的教学参考书一般有主讲教师推荐,由教务处代购。
第十一条 如出现人才培养方案变动或漏报的教材,由系(部)报教务处审批后,由教务处补订。漏报的教材如经教务处努力后仍不能买到,所造成的责任由漏报的系(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系(部)预定的教材必须按时使用,不得因授课教师的更换而变更原订或零购教材。订了不用造成浪费的,所订系(部)要承担经济责任。若因招生计划等客观原因造成积压浪费的,则查明原因,上报学院另行处理。
第三章 教材的发放
第十三条 属教务处按计划订购、复印的教材、讲义,由教务处保管,并负责发放。
第十四条 教师用书由各系(部)教师按教务处通知时间统一领取,并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数量:代课教师各一套,同一版本三年内不再领取,修订改版可重领),教师个别领取则凭授课任务书和系(部)的批条到教务处领取。
第十五条 在每学期学生报到至开课的时间段内,教务处制定并公布领取教材的统一时间安排,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到教材室统一办理领取教材手续,签收领取后自行分发。领取时务必当面点清,过后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 教材一经发出,如果有人涂写或人为损坏不予退换。确因漏页、倒装等印刷质量问题,经教务处确认后方可退换。
第十七条 学生遗失教材,若教材在保证计划供应后尚有剩余,学生可到教务处办理补购手续,在财务室付款后,教务处凭交款收据发放。
第十八条 异动学生(休学、转学、转专业、退学)按需领用。更换或退换教材,须凭系(部)书面通知方能办理退还教材的相应手续。退换的教材必须完好无损并没有任何涂写,否则不予退还。
第四章 教材的结算
第十九条 为简化学生购买教材的手续,学院实行教材费代收代管的办法。学生教材费在入学时由学院财务室统一收取,教务处将每学期各班发放的教材概况(包括教材的名称、数量、出版社、编者、版本、价格等)造册存档,以备查阅和结算。
第二十条 学生中途变动与毕业的结算
1. 学生学籍变动时,学生持有关证明到教务处核对教材领用情况,结清书款,从预交教材款中多退少补。转专业、转班级的不退预缴教材款,预缴款带入新班。转入者按规定缴纳教材预收款。
2. 学生毕业时,经教务处核算,为财务室提供毕业生发放教材明细,按多退少补的办法,办理教材费总结算,不按时结账的,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章 教材库
第二十四条 严格做好书库管理工作,使书库管理规范、有序。教材入库和教材发放的账目要清晰,库存数量清楚。库存教材要妥善保管,防潮、防蛀、防火、防盗,把教材积压、破损、报废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六章 教材建设
第二十五条 学院鼓励教师使用自编教材,自编教材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编写。
第二十六条 教材建设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各系(部)根据实际需要成立相应的教材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的教材建设相关事项。
第二十七条 编写原则
(一)应用性原则
高职院校教材首先要突出高职教育特点,紧密结合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适应工学结合,突出实践能力培养的模式,从选材内容、教学方法、学习方法、实训配套等方面入手,使教材建设顺应高职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要突出应用能力培养的特点。要对职业岗位所需知识和能力结构进行恰当的设计安排,在知识的实用性、综合性上多下功夫,理论联系实际;加强操作与实训,把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融汇于教材之中,并贯穿始终。
(二)先进性原则
随着社会职业岗位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动与提升,岗位的流动、职业的变动,要求就业者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这些内容必须在教材里得到充分反映。为此,教材要强调专业知识先进性的原则,教材编写应跟随时代新理论、新技术的发展,将新规范、新标准、新工艺、新方法等编入教材,使学生毕业后具备直接从事生产第一线技能工作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创新性原则
教材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是教师进行教学活动、实现教学目标的依据,是学生获取能力的基础。应用性人才同样需要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高职院校教材要突出专业发展方向和发展态势,使学生树立创新的自信心,把课程基本要求与教学目标明确地写入教材,鼓励学生通过课内外多种途径完成教学目标,培养创新能力。
(四)整体性原则
强调教材知识的整体性,要注意处理各专业各门课程的前后衔接,注意理论教学和实训、实习教材的衔接。
第二十八条 审批程序
自编教材必须提前打印出来,装订成一册,交系(部)主任进行认真审阅,提出意见,特别是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如果需要继续修改,则交还本人,按审阅人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
系主任审核同意后,将被审教材及审核意见一并交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二审,提出相关意见。
系(部)主任根据二审意见修改后,报院长审批。经由院长同意使用的自编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印制、入库、发放。
自编教材的编写、审阅、印制等工作,一律在课程开设前完成。
附: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教材管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