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市检察院、人民法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局、档案局、财政局、公安局、环保局、碛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水利局、经委、体育局、农业局、农机局、煤炭局、卫生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17个部门所属的29个事业单位,涉及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共招聘394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吕梁市2010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吕梁市户籍(生源)、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的人员。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2010年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招聘步骤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