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本办法依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并结合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
一、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学习态度端正。
(二)奖励标准
3000元/生·年
(三)评审范围
全校在校生
(四)获奖人数
在校注册人数的13%
二、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依据
可参考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定:
(1) 非恶意拖欠学费
(2) 农村贫困家庭
(3) 城镇下岗职工家庭
(4) 有重大疾病家庭
(5) 发生重大事故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需乡、镇、街道出据证明。
三、评审程序
初评: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和学生代表进行初评。
复评:学生处结合全院情况组织全体班主任进行复评。
评定:由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进行综合评定。
四、获奖学生名单要公示五日。
五、瞒报、谎报情况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享受资格。
六、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及省相关政策文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专业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核查,最终得出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