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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 上传时间:2023-11-14 浏览量:1245

本年度工作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的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部要求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教办函[2022]29号)要求,依据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情況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五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21-2022学年度,为了充分保障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社会公众、法人以及其他相关主体依法获取我院信息,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主动依法公开学院有关信息,不断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为学院提高工作透明度,推动依法行政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领导,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着力于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提升办学内涵、强化学院影响力的重要手段。在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部门进一步深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系(部)统筹联动,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有关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全院上下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障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完善制度,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学习贯彻上级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政策和制度,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山西省教育厅有关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要求,严格按照学院规定对学院内各系(部)、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按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规格进行统一,为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奠定基础。

(三)丰富公开方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我院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等形式进行信息公开发布,建立了以学院信息公开栏为主,校园网、各系部网站为辅,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多方联动的公开渠道,针对不同公开渠道传播特点,运用图片、图表、视频等可视化方式,准确、亲和地为公众提供可感、可信的信息。信息发布单位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所公开的信息按校内规定程序开展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

与此同时,学院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形式。其公开的形式和途径有:网络(校园网页、信息公开专栏、公众号、QQ群、微信、微博等自媒体账号)、报刊(校报、各种简报、手册、指南、简章等)、文件、会议(专项工作会议、情况通报会议、党团会议、学生会议等)、校园广播、LED显示屏、热线电话、意见箱、公开栏以及通知书等形式。同时,在学院门户网站首页设置了“新闻中心”、“党建工作”、“通知公告”和“院长信箱”专栏,进一步公开学院有关决策、政策,便于师生及时了解学院决策,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提高了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充实专栏内容,发挥学院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

进一步完善了校园网站主页开通的“学院新闻”专栏。对照山西省教育厅信息公开指南、规定、规范和标准要求,学院对校园网信息内容条目逐条进行了梳理、分析,在此基础上做出了优化和补充。进一步方便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学院最新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同时,我们适时对学院信息及时予以更新。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要防止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又要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在规范性文件做出明确要求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

总之,在学院党委和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谋划时勇于创新、在实践中积极推进、在研究里不懈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2022学年度,通过学院网站、公众号、校报等载体发布信息,学院门户网站信息388条,其中,学院新闻34条,党建工作14条,教学科研22条,招生就业9条,学生工作107条,系部科室202条。学院公众号发布信息573条,微博公众号1196条,抖音公众号114条。学院《创新教育报》共43篇内容。学院各部门通过本单位网站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信息。适时对办学规模、院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院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各类在校学生情況、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做出更新调整,并全部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招生考试信息。学院严格按照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十条禁令”的要求,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各种招生信息。  

单独招生:制定了《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在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网上进行了公开,2022年单独招生25个专业,计划招生2310人,实际网报2389人,最终录取2243人,注册学籍1939人。各专业录取人数及分数线等信息,在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单独招生查询系统或招生咨询热线,査询录取结果还可通过公布的举报电话、邮箱、信箱和申诉渠道进行举报和申诉。

高考招生:制定了《2022年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在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网上进行了公开,2022年高考招生25个专业,计划招生1290人,实际录取1290人。录取考生情况如下:文科类录取 720人,最高分401分,录取分数线为130分;理科类录取570人,最高分380分,录取分数线为130分。

对口升学: 2022年对口升学招生19个专业,计划招生700人,实际录取495人。

录取信息在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三)人事师资信息。根据人社部、教育部关于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我院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类别和聘用程序,公开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任免等相关文件,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教学质量信息。公开了学院2022年25个招生专业的相关情况,公开了超星教学平台建设及使用情况,公开了全院课程开设情况,包括全院开设课程398门,公开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公开了2022年学院新教师培训及说讲评课教学大赛相关情况。公开了《教材管理与建设制度》、《关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方案》、《关于成绩管理的补充规定》、《双师教师素质队伍建设规划及认定办法》、《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科研奖励办法》等。

(五)职称评审方面。我院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通知要求,坚持党管人才,逐步建立按需设岗、比例控制、平等竞争的教师职务晋升和聘用制度。严格评审推荐程序,强化信息公开,在职称评审期间,全院教师可通过电话、邮件、书面材料和当面举报等方式向学院职称评办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职称评办管理部门对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记录、调查,在7个工作日内核实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书面材料和当面沟通等方式向投诉举报人进行反馈。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了《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助学金评审办法》、《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管理暂行办法》、《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指南》以及《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条例》等。

(七)其他。2021-2022学年度无重大事件的调査处理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院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出现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员工对学院信息公开关注程度不断提高,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一定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五、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整体平稳有序,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有一些不足需要持续加以改进,具体体现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结合新形势新要求予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和手段还需要继续丰富;信息公开队伍工作水平还需要继续提升。

在今后的工作中,学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 结合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我院将继续以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结合教育厅关于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及时修订学院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健全校内信息公开运行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贴近学院办学实际,真实体现学院发展成果。

(二) 继续开拓信息公开手段和渠道。

我院将持续强化各部门信息公开意识,不断丰富公开事项内容和载体。同时充分利用好微博、微信、段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形式以及互联网监督、第三方评估等外部监督手段,使用师生和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信息公开,统筹发挥好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 全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水平。

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和案例教学,加大对各部门信息公开业务指导,重点针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流程以及工作要求,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队伍沟通与交流,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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