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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教学工作标准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6 浏览量:5101

 
理论教学工作标准 

一、课前准备(备课与教案) 

1.教师授课前必须认真备课,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阅读参考文献资料,抓住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明确重点难点,科学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并写出教案。各系(部)每月至少组织2次集体备课。 

2.教案是教师为实现特定的教学目标,以课程标准、教材、学生、授课进度计划为基本依据,以教参为辅助资料,综合考虑时间、环境、教学方法、教学媒体、教学手段等各种教学要素,遵循教学规律,对教学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过程进行设计所形成的教学方案。 

3.教案由任课教师依据授课计划按课次编写。每位教师必须严肃、认真、切实而规范地做好教案的编写工作。 

4.教案要在认真备课的基础上编写。备课时要以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工作过程为基础,参照职业资格标准,做到“两吃透、四备好、二设计”,即吃透教材(教学资料)和学生;备好知识、教法、语言和教具;精心设计好教学过程和德育渗透方案。 

5.教案要提前编写,学期开学前应编好本学期1/3的教案。 

6.任课教师依据授课计划2课时编写一次教案。 

7.每份教案包括首页和正文。 

8.教案内容应符合学院规定的标准要求: 

1)教师对教案首页所包括的任课教师、编写日期、授课日期、班级、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布置作业等项目应书写完整,不可空缺。其中除课后分析应在下一次授课前完成外,其余项目均应在上课前填写完成。 

2)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方法、布置作业等项目应按课程标准要求填写。 

3)每次课后要认真填写课后分析,内容应包括学生掌握知识情况的信息反馈、对本次课教学情况的自我评价及今后教学中需要改进调整的事项。 

4)教案正文部分应对教学内容(课程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做较为详尽的表达,应较为充分地体现教师对教学过程的设计。教学过程应包括:复习旧课、引入新课、讲授新课(内容、方法、提问与练习、演示等)、小结及各环节时间分配等。 

9.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精品课程资源,鼓励和提倡多媒体电子教案。 

10.新教师必须编制详细教案。 

11.教案由个人妥善保管,以供个人参考及评定职称时使用。 

12.各级教学管理机构要经常进行教案检查及评比工作,并对优秀教案要表扬奖励,编写差的教案要通报批评。 

二、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教师必须上好课。课程标准是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是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依据,是检查教师教学质量的标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严格地按照课程标准的要求组织课堂教学。 

2.教师应在上课铃响三分钟之前到达教室,等候上课。 

3.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不准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擅自离开教学场所。 

4.教师上课衣着得体,与教师身份相宜。 

5.教师应携带“四大件”:教案、教材、课表、学生考勤表 

6.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每个45分钟,发挥好教师的课堂主导作用。课堂教学应当努力做到:条理清楚、逻辑性强、概念准确、切忌照本宣科;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融会贯通所学知识,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科学思维的方法。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要注意德育渗透。 

7.讲课时要严肃认真、精神饱满、仪表端正、组织严密。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到语言清晰流畅、板书清楚规范。 

8.教师要组织和管理好每堂课。对学生课堂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制止。学生课堂睡觉是违纪,而任课教师在自身教学过程中不管或没有有效制止是失职,要追究教师的责任;每位上课教师要对本节课上睡觉的学生及时提醒和制止,并及时和班主任沟通。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并报系(部)、学生处、教务处。 

9.上课点名,对本次课学生出勤进行详细记录。 

10.课后及时听取学生反应,分析教学效果,改进授课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三、课外作业 

1.教师要根据课程标准和授课内容,按照授课计划的要求及学生实际掌握的情况合理安排作业内容。作业内容既要密切结合课堂教学的内容,又要有利于加强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任课教师须对任课班级学生的作业(含测试卷)认真批改,且有“批”、有“改”、有评语。对作业中存在的共同性问题,进行必要的讲评。对不按要求完成作业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加强教育和考核。根据课程情况,每两周至少收一次作业,每次批改作业数量不少于学生人数的三分之二。 

3.对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数量和质量)应做好文字记载,将作业成绩记入《平时成绩记分册》中,以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 

四、辅导答疑 

1.课后辅导是教师帮助学生消化课堂教学内容,巩固课堂教学成果,弥补课堂教学缺漏,了解学生学习状况的重要方式。任课教师要认真负责、热情耐心。 

2.辅导要根据授课内容与学生掌握情况合理进行。 

3.辅导教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以“诲人不倦”的精神热情解答、耐心辅导,个别问题单独解答,共性问题集体讲解。辅导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正确学习方法和自学能力。 

4.原则上,任课教师每周辅导两次,辅导时间由系(部)自行安排,教师每次辅导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 

5.每学期第一周,各系部负责将任课教师的自习辅导时间报教务处。 

五、课程考核 

每门课程均要根据课程的内容和教学要求,进行严格考核,考核形式及安排详见《山西华澳商贸职业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 

六、总结 

1.任课教师每学期都要对所任的每门课程进行教学(课程)总结。 

2.教学(课程)总结内容有:授课计划完成情况,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因材施教效果、教学改革措施和效果、考核结果分析,素质教育的实施效果,合理化建议及改进措施。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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