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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训课程标准的指导意见

作者: 上传时间:2020-02-26 浏览量:5065


    实训课程标准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教学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实训的教学目的、性质、内容、教学要求、学时分配、教学方法、考核形式等。它是课程的质量标准,是编写(选用)教材和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也是学生学习课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和实施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规范学院实训课程标准的制订和管理,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课程标准的制定 

(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涉及到实训均须制订符合培养目标要求的实训标准,无实训标准的课程不能开课。 

(二)实训课程标准的制订要符合培养方案整体优化的要求,依据实训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及作用,设计实训的教学目的、教学环节及其内容,处理好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分工,以避免课程内容间的重复和遗漏。 

(三)实训课程标准的内容要符合时代要求,要体现教育教学思想观念的更新。 

(四)实训课程标准的格式及内容,原则上应按本条例中指导性的格式统一书写,力求文字严谨、名词术语规范、意义明确扼要。 

(五)实训课程标准由各系(部)组织编写,教研室集体讨论定稿,经系(部)审核后,报教务处批准。 

二、课程标准的管理 

(一)实训课程标准是组织课程教学活动的依据,为了保证课程教学的严肃性、稳定性,课程标准一经批准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动。 

(二)在课程标准执行过程中,各教研室根据学科的发展变化需要对标准做修改调整时,可向系(部)和教务处提出申请,同时上报新修订的实训课程标准,经系部和教务处审批、备案后方可生效执行。 

(三)实训课程标准属教学文件,由系(部)、教务处分别备案存档。 

三、有实践教学的课程还要编写实训/实习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一)课程标准要准确地贯彻人才培养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人才培养方案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中要按各自课程的要求有所区别; 

(二)随着专业设置的调整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变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课程标准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三)教学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四)课程标准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实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五)课程标准由系(部)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部)有关领导认定批准施行。每门课程均应有课程标准,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课程标准的要求。 

(六)格式如下 

Xxx课程标准 

一、课程的性质、教学目的及要求(内容全为小四,1.5倍行距) 

二、教学内容 

分章简要说明教学内容(不要只列标题),注明本章教学目的、要求。要区分需要学生掌握、理解、了解的知识点及重点难点等。 

三、教学安排(学时分配表) 

序号

章节名称

总课时

课时分配

讲授

实训

1

2

3

4

5

6

7

8

9



四、教学方法 

对部分内容推荐教学方法。 

五、考核的方式与标准 

六、主要参考书目 

七、本指导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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